各处、系、部、中心:
根据国家规定,现将学院201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院201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周六)、6日(周日)、7日(周一补休)共三天,4月8日(周二)正常上班。
二、具体要求:
1、4月8日上课的班级按课程表上周二课程;
2、学生处在放假前布置一次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户外活动安全等);
3、学院假期总值班和保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封校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管理,履行值班责任,确定校园安全;
4、全体教工在假期要确保交通安全、户外活动安全等;
5、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教工在假期要保持通讯畅通,离开本市要逐级请假。
院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