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校园文化,丰富业余生活,增强师生体质
—— 我院健身中心投入使用管理制度介绍
学院倡导广大师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追求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使身体形态、机能、身体素质及心理素质等方面得到全面协调的发展。也为了给校园生活天姿添彩,培养人才。
学院斥巨资建造健身中心,11月27日健身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我院领导参加庆祝大会,院长高凯征并对健身中心高度肯定和对其祝愿。希望师生能充分运用健身中心,
锻炼身体,心情愉快。
健身中心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建造正式向我院师生开展使用。健身馆内设乒乓球,健身器械,健美操等项目。学生采用会员制,现将健身中心管理制度介绍如下:
教工健身制度:
1. 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12点到1点20分为教师健身时间,在此期间,任何教工不得以任何名义带学生参加工作。
2. 教工进入健身中心必须准备整洁干净的运动鞋式软底鞋,在门口换好后方可进入。
3. 教工在使用健身器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使用,相互礼让,爱好器材。
4. 非教工使用时间段,任何教师不得入内健身。
学生健身制度:
1. 开放时间,周二,周三,周五每天下午3点20至晚上9点,周一。周四晚7点30分至9点,周六,周日早9点至晚9点,所有会员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健身。
2. 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严禁吐痰。
3. 对于会员出现因为自定周末或没有按教练制定方式练习而出现的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4. 会员在使用器械时,要爱护器械,如发现恶意损坏者,取消会员资格。
针对健身中心的成立,院体育组主任高国民对我院这一举措代表广大师生表示感谢,高国民希望师生能积极参加健身活动,走进健身馆,走进运动场,走向大自然
走到阳光下,在体育锻炼中增强体质,为更好的服务祖国和人民打下坚实基础,努力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健身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
(本报讯 学生记者 赵琳)